2009年30日3时30分许,中侨绿城39号楼,有几个年青人正在蹑手蹑脚地从7楼往下搬东西。巡逻至此得中侨物业公司值班班长张爱玉见此情景大吃一惊:“不好,有人入室盗窃!”小区几名保安紧急向39号楼集结,并报了警。
几分钟后,涧西公循分局天津路派出所副所长侯云涛带领民警赶到现场。但是,看到民警,几个正搬东西得年青人一点儿都不惊慌。他们问民警:“岂非搬家也不让搬?”
原来,他们是搬家公司得。在现场得原房东王先生说,他将自己在该小区得这套屋子卖了,新居主急于搬进来,无奈他只能让搬家公司加班搬家腾地方。
“搬家很正常,但应该先跟物业打声招呼!”中侨物业公司治理部部长马建强得知此事后说,该小区有划定,搬家原则上要在白天进行,而且要向小区物业说明情况、登记出入物品。
“不赞成晚上搬家是担心泛起三种情况:扰民、盗窃、租房者欠房租不交半夜撤走。”马建强说,“不怕虚惊一场,就怕泛起万一,业主们仍是应该按规矩办事儿。”